发布时间:2021-10-18 19:15:58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正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依据
(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网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101/t20210113_187093.html)
(二)《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网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101/t20210118_188402.html)
三、申报范围
在我区住建领域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符合申报或转评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送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个人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详见附件5)3份,专家推荐一栏须附推荐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正高级工程师)》(详见附件2)和职称一览表(详见附件3)各1份原件
4.聘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
5.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政治考试合格证书。免试人员须出具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所辖纪检部门出具的以政治审查意见为主的廉政意见和本单位政治考察公示结果;
7.《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和《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8.代表论文、论著相关页,论文检索证明材料,科研课题(项目)任务书、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课题任务书相关内容须提交扫描件;
9.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有关职(执)业资格证书;
11.破格申报申报表(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12.申报人员1寸蓝底照片2张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行业统一系统查询的,不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人单位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包括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岗位使用情况和空缺岗位情况);
2.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公示文件的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情况、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
3.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五、评审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一)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8日—11月5日(工作日期间早上9:30—13:00,下午15:30—18:00)
(二)报送地点: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510室)。
(三)联系电话:0891—68313206861138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二)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对已办理退休、退职、离岗休养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职称。
(三)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详见附件4)顺序排列,相关资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
(四)须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正高级工程师)
3.职称一览表
4.目录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zip